建立创新创业平台,根据成果情况,针对企业人员通过自主组织团队,以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成果转化方式,进行实施成果转化。对研发成果进行自主实施转化;企业提供一定的场地、设备等资源进行支持。
公司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科技成果转化进行审查和跟踪,项目组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签订各项科技成果转让合同(协议)、技术服务合同和技术咨询合同。各项科技成果(技术)的转化合同(协议)、技术服务合同和技术咨询合同的订立须相关部门审核方可生效。
合同生效后,合同实施单位或个人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,合同实施组织或者个人在履行合同义务(包括对外提供技术资料)时,应注意登记并保存有关记录。
公司鼓励个人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,并积极发挥自主能动性和技术经验,促动成果转化的顺利进行并获得良好的效果。
七、科技成果的评审
(一)评审的组织与时间
公司成立科技成果评审委员会:评审委员由公司领导及研发、生产技术、质量、生产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专家组成。
评审小组:在进行评审时成立评审小组,组员5-9人,设组长一名。评审工作由研发中心负责组织,技术副总主持,视具体情况组织部分评审委员会委员参与评审。
项目成果评审申报时间、评审时间
科技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,申报时间为每年的十二月,评审时间为下一年的四月一日前。
(二)评审要求
参加评审的专家和工作人员,应本着科学、公正、独立的原则行使评审权,对评审结果负责。对被评审项目的内容、评审过程、评审中评审专家个人意见及未公布的评审结果等,负有保密责任。评审中如有涉及与评审人员本人有关的项目时,实行回避制度。
八、激励与奖励
公司每年拨出专项资金对获奖项目给予奖励,奖励的具体金额如
科技成果一等奖:奖励3万元;
科技成果二等奖:奖励2万元:
科技成果三等奖:奖励1万元;
优秀论文一等奖:奖励2000元;
优秀论文二等奖:奖励1000元;
优秀论文三等奖:奖励500元;
专著、研究报告奖:奖励2万元;
规范/规程/标准/图集奖:奖励1万元-2万元;
发明专利奖: 奖励10万元:
实用新型专利奖:奖励2万元;
软件著作权奖:奖励1万元。
未列明的奖励由评审委员经过集体评议后确定奖励额度。
获奖项目的奖金,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参加人员的贡献大小发给项目组成员,原则上项目主要负责人获奖金额一般不少于奖励金额的 40%,不搞平均主义。